男子從網絡公司離職后,因對老東家不滿,遠程登錄公司的服務器,刪除、修改系統代碼,致公司運營的網站停運。最終,男子因涉嫌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判處拘役5個月,緩刑10個月。
男子徐某原系寧波慈溪滸山一家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員工,因離職的勞資問題與公司發生糾紛。
為泄憤,2021年5月23日至同月25日期間,徐某利用在職期間取得的賬號密碼,登錄公司名下的兩個網站,通過刪除、修改系統代碼等方法,致網站停運。
此舉影響不小,其中一個網站在為3萬以上用戶提供服務,停運時間1小時以上。
據了解,徐某本科畢業,2020年5月加入上述公司,從事前端開發的工作。
“入職后,我幫公司開發了一個加油的小程序、一個充值話費的平臺,另外搭建了一個導購平臺,還有一個招聘網站。”徐某覺得自己沒有功勞也有苦勞,認為自己是“被離職”的,“因為氣不過,感覺自己很委屈,就想給他找些小麻煩。”事后,徐某很后悔。
到案后,徐某如實供述上述犯罪事實,且已賠償被害公司經濟損失并取得諒解。
法院在審理本案后認為:徐某違反國家規定,對計算機信息系統功能進行刪除、修改,造成計算機信息系統不能正常運行,后果嚴重,其行為已構成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因徐某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認指控的犯罪事實,愿意接受處罰,且已賠償被害單位經濟損失并取得諒解,依法予以從輕處罰。根據其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依法可以適用緩刑。
最終,法院作出如上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