卞建林 | 刑事訴訟法四十年:發展、反思與展望

2019-10-24 13:52:34

2019年10月17日晚六點,師大法學系列講座之“刑事訴訟法四十年:發展、反思與展望”在華東師范大學閔行校區法學院104報告廳舉行,本次講座由中國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會長、中國政法大學訴訟法學研究院院長、教授卞建林主講,我院院長張志銘擔任主持人,我校法學院教師及本院學生參與了講座。

講座正式開始之前,張志銘院長對主講人進行了介紹,并代表華東師范大學歡迎卞建林教授的到來。卞建林教授首先對張志銘院長的邀請表示感謝,并祝福華東師大迎來了68歲的生日。

講座的第一部分,卞建林教授梳理了刑事訴訟法四十年的改革歷程——1979年《刑事訴訟法》的出臺意味著中國刑事訴訟步入了法治的軌道,雖然在內容上仍有一定局限,但其強調“以事實為依據,為法律為準繩”,對“逮捕”的程序和條件非常嚴格,要求“查清主要犯罪事實”,具有劃時代的重大意義。

1991年,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刑法室在中國政法大學召開教授座談會,探討修改刑訴法問題,與會學者紛紛呼吁加緊修改。1996年,刑事訴訟法迎來首次大修。卞建林教授指出,96年刑訴法內容上有很多亮點,如增加了多個原則,其中最為重要的是第一次提出“未經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對任何人都不得確定有罪”、首次區分“嫌疑人”和“被告人”,實質上吸收、借鑒了“無罪推定”的思想。

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的大背景下,2012年刑訴法的修改,吸收了司法改革和理論界的成果,解決了96年刑訴法存在的問題,極大地補充了關于證據的規定,第一次增設了四個特別程序。

在講座的第二部分,卞建林教授以79年刑訴法為文本進行反思,認為該本文存在諸多不足,如79年刑訴法“重打擊,輕保護”——法律制度設計充分體現懲治犯罪的立法意圖,而缺少對人權的保障。79年刑訴法還有“重實體,輕程序”的特征,卞建林教授強調:“不能為了懲罰犯罪,不擇手段”,刑訴法是限權法,應當規制權力的行使。

卞建林教授在講座的第三部分對我國刑訴法今后的發展方向提出了幾點展望。第一,刑訴法應當進一步強化“人權保障”意識,利用程序規范權力行使,在這一方面,中國刑訴法還有很長的路要走。第二,繼續弘揚“程序正義”的理念,如規范“訊問”規則。第三,探索多層次、多元化的刑事案件審判程序。第四,進一步完善刑事證據制度。最后,我們應當認識到,刑法和刑訴法是國之重器,是社會的最后一道防線。

卞建林教授的精彩講座引發了在座老師和同學們的討論,同學們紛紛抓住寶貴的機會,向卞建林教授提出了自己的疑問,比如應當如何在刑訴法的框架內理解監察委的法律地位。卞建林教授都給予了細致的答復。

最后,張志銘院長向卞建林教授贈送了華東師范大學法學院系列講座的紀念海報,諸位老師合影留念。

關閉
精彩放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