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壽財險大連違法遭罰 未用對應的保險費率承保

2019-10-21 13:59:53

中國經濟網北京10月21日訊 銀保監會網站近日公布的大連銀保監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大銀保監罰決字〔2019〕124號)顯示,中國人壽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大連市分公司承保的多筆車險業務,投保人、被保險人和車主均為黨政機關、事業團體,公司未以使用性質為黨政機關事業團體對應的保險費率承保,而實際以使用性質為非營業企業對應的保險費率承保上述車險業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三十五條、第一百七十條,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大連監管局對其處以罰款人民幣10萬元。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三十五條規定:關系社會公眾利益的保險險種、依法實行強制保險的險種和新開發的人壽保險險種等的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應當報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批準。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審批時,應當遵循保護社會公眾利益和防止不正當競爭的原則。其他保險險種的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應當報保險監督管理機構備案。

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審批、備案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依照前款規定制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七十條規定: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保險監督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限制其業務范圍、責令停止接受新業務或者吊銷業務許可證:

(一)編制或者提供虛假的報告、報表、文件、資料的;

(二)拒絕或者妨礙依法監督檢查的;

(三)未按照規定使用經批準或者備案的保險條款、保險費率的。

以下為處罰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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